輕鬆學韓語-基礎班(三)
本課程內容以《高麗大學韓國語1》為主,
適合 已有韓語40音發音基礎 的學生修讀。
課程將教授實用的日常生活會話,並藉由
課程中的練習,加強聽說讀寫方面的能力。
è 課程目標 è
▸ 能運用韓語40音讀出韓語單字和句子。
▸ 能熟悉並運用韓語的初級文法和基本句型。
▸ 能閱讀簡單的韓文文章。
▸ 能用韓語進行簡單的日常生活對話。
▸ 能更加瞭解韓國的風俗民情。
è 適合對象 è
▸ 本課程將接續 春季班【輕鬆學韓語-基礎班(二)】的授課進度
▸ 適合 已有韓語40音發音基礎 的學員修讀
è 師資介紹 è
石暄 老師
▸ 經歷:
救國團 韓語教師
▸ 現任:
新北市私立金陵女中 第二外語韓語教師
新北市私立金陵女中 韓研社指導老師
永平高中 韓研社指導教師
大同大學推廣教育中心韓語教師
韓語家教
▸ 專長:
韓文、英文
● 2023年 大同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冬季 非學分班 【輕鬆學韓語 - 入門班】
● 2024年 大同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春季 非學分班 【輕鬆學韓語 - 基礎班(二)】
è 課程資訊 è
▸ 上課時數:10 堂,共計 20 小時
▸ 上課日期:2024 / 07 / 26 ~ 2024 / 10 / 04 【09/13 停課一次】
▸ 上課時段:每週五 晚上 19:00 ~ 21:00
▸ 上課時段:7人成班。
▸ 上課地點:大同大學 新德惠大樓(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7-1號)
▸ 上課進度:【高麗大學韓國語1】第12課~【高麗大學韓國語1】第14課
週次 |
課程大綱 |
第一週 |
第十二課:興趣 -는 것 ...這件事 -못 不能... |
第二週 |
第十二課:興趣 -보다 比起 -에 |
第三週 |
第十二課:興趣 第十二課 聽力、閱讀總複習 |
第四週 |
第十三課:家人 -A/V(으)시 敬語(先行語尾) -敬語詞彙 |
第五週 |
第十三課:家人 -께서、께서는、께 敬語助詞 |
第六週 |
第十三課:家人 第十三課聽力、閱讀總複習 |
第七週 |
第十四課:郵局、銀行 -ㅂ니다/습니다, ㅂ니까/습니까? 格式體終結語尾 |
第八週 |
第十四課:郵局、銀行 -A/V(으)십시오 請... -(으)ㅂ시다 ...吧 |
第九週 |
第十四課:郵局、銀行 第十四課聽力、閱讀測驗 |
第十週 |
第十四課:郵局、銀行 第十四課總複習 |
è 上課教材 è
※教材需學員自行購買
è 收費資訊 è
▸ 新生報名費:NT$300 元整 (曾於一年內在推廣中心上過課程之舊生免繳,體驗課程不適用)
▸ 課程學費:NT$3,200 元整
▸ 書籍/教材:請學員自行購買
▸於 07 月 12 日前報名並完成繳費,即可享學費早鳥價NT$2,880 元整(報名費、書籍教材另計)
※ 繳費資訊將以電子郵件通知,請正確填寫電子郵件,謝謝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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è 優惠資訊 è
1.凡是大同同仁(包含校友、學生以及職員)以及 舊生(曾於一年內在推廣中心上過課程),
皆可享學費原價85折優待(學費$2,700元整)(書籍教材另計),不得與早鳥價重複優惠。
2.具有身心障礙相關證明以及65歲以上老人亦享學費原價85折優待,
不得與早鳥價重複優惠。
è 注意事項 è
※※※ 若人數未達開班標準(學員數7位),將不予開班,造成您的不便,敬請見諒 ※※※
▸現場報名:請至大同大學推廣教育中心
▸繳費方式:完成線上報名表單後,推廣中心將於收到表單後,
3個工作天內已E-mail方式寄發繳費相關通知信函,請多留意您的【聯絡信箱】,
並於繳費期限內【匯款至大同大學 華南帳戶】 或 【至大同大學推廣教育中心現金繳費】。
▸報名期限:即日起至113 年 07 月 22 日止
▸大同大學推廣教育中心地址:104 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7-1號1樓(警衛室旁)
▸聯絡電話:(02)2182-2928 分機 7561 或(02)2585-3851
▸本課程為 非學分班 課程,學員缺席率未超過課程三分之一者,將發予【結業證書】,不授予學位證書。
▸本課程 無補課機制,課程均須於當期修習完畢,敬請學員踴躍出席,以維護自身權益;謝絕旁聽及找人代為上課。
▸本課程可登錄「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」,具公務人員身份者可於課程結束後,來信或來電申請登錄。
▸本課程可登錄「全國教師進修網研習時數」,具學校教師身份者可於課程結束後,來信或來電申請登錄。
è 退費辦法 è
1.本中心可依報名人數,決定是否開班,如不開班,
無息退回所繳學費、教材(材料)費及報名費。
📣 學校退費作業時間約 30 個 工作天 ,敬請耐心等候。📣
2.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不退還報名費,可退還
已繳全額學費(需於開課前一週以前提出申請,如逾期僅退還學費之九成),
如教材已購買,教材費不退還,請學員自行領回教材。
3.自開班上課日算起,上課未逾總堂數三分之一如欲退班,
退所收學費五成,報名費及教材費(材料)不退還。
4.自開班上課日算起,上課超過總堂數三分之一如欲退班,
恕不退還所收學費、報名費及教材(材料)費。
5.開課期間,因個人因素請假者,一概不退缺席堂課費用。
6.開課期間插班學員,以堂數比例計算學費,報名費及教材(材料)費另計。
7.任何退費申請或費用折抵、異動請持原開立臨時收據或四聯正式收據,
至本校推廣教育中心辦理。.
8.退費申請以匯款退費者,請聯繫推廣中心02-25853851(週一~週五辦理)
9.退費辦法隨報名表單附上,完成報名即表示學員同意本中心退費辦法。
10.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※ 以上師資、課程內容、時間及場地等,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。 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