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箏琴韻
合班上課x個別教學x雙老師
箏為傳統的民族雅樂,音色清鑠典雅,
曲意兼容並蓄、剛柔並濟、宜古宜今。
希望藉由循序漸進的教學引領愛箏者進入箏樂藝術的領域。
開放試聽(限一堂),請先來電報名喔!
è 適合對象 è
▸ 對中國古典樂器 - 古箏有興趣者。
▸ 無音樂基礎也可以參加,老師會從最基礎開始教學喔。
▸ 合班上課,個別教學。依學員實際上課狀況,調整教學。
è 師資介紹 è
石珮嫺 老師 、 張舒涵 老師
石珮嫺 老師(右)
於樹林國小仰山箏樂團擔任助教。
▸ 檢定考試&比賽
中華民國國樂學會古箏考級最高級第十集通過
北京中央音樂學院及台灣地區聯合考級第八集通過
2018年 台北市音樂比賽大專個人組B組北區箏獨奏甲等
2016年 台北市音樂比賽大專個人組B組北區箏獨奏甲等
2011年 全國音樂藝術比賽古箏國中組第二名
▸ 經歷
◆ 2019年
參加【琴韻-永和學舍古箏班音樂發表會】於佛光山永和學舍演出
◆ 2017年
參加【箏情相約音樂發表會】於佛光山永和學舍演出
◆ 2015年
參加【四季古箏音樂會-八月桂花遍地開】於樹林國小視聽中心4樓演出
◆ 2014年
受邀【佛音LOVE慶祝母親節音樂浴佛祈福活動】於新北市雙和醫院大廳演出
◆ 2013年
受邀【2013蓋天古佛聖誕暨文化藝術愛心公益表演活動】於中油大樓國光廳演出
參加【四季夏日古箏音樂會-山丹丹開花紅豔豔】於樹林國小視聽中心4樓演出
張舒涵 老師(左)
習箏10年餘,師事曾美惠老師。
▸ 檢定考試&比賽
中華民國國樂學會古箏考級最高級第十集通過
2018年 台北市音樂比賽大專個人組B組北區箏獨奏甲等
2016年 台北市音樂比賽大專個人組B組北區箏獨奏甲等
◆ 2019年
參加【琴韻-永和學舍古箏班音樂發表會】於佛光山永和學舍演出
◆ 2017年
參加【箏情相約音樂發表會】於佛光山永和學舍演出
參加【音樂浴佛祈福活動】於中和雙和醫院大廳演出
◆ 2015年
參加【四季古箏音樂會-八月桂花遍地開】於樹林國小視聽中心4樓演出
◆ 2014年
受邀【搓湯圓、慶元宵】活動 於新北市永和消防局永利分隊暨里民中心演出
◆ 2013年
受邀【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北區協會年會】於佛光山金光明寺演出
參加【四季夏日古箏音樂會-山丹丹開花紅豔豔】於樹林國小視聽中心4樓演出
◆ 2012年
受邀【中華東方文化藝術學會】聯誼餐會於台北玉喜飯店演出
◆ 2010年
參加【2010婦女百家六藝】於中正紀念堂展演廳演出
● 2021年 大同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秋季 非學分班 【古箏琴韻】結業大合照
▸ 上課時數: 8 堂,共計 12小時
▸ 上課起訖:2023 / 10 / 25~ 2023 / 12 / 13
▸ 上課時間:每週三 晚上 19 : 00 - 20 : 30
▸ 上課地點:大同大學 新德惠大樓 (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7-1號1樓)
▸ 上課人數: 精緻化小班,5人成班,8人額滿,名額有限!
è 收費資訊 è
▸ 新生報名費: NT$300 元整(曾於一年內在推廣中心上過課程之舊生免繳,體驗課程不適用)
▸ 課程學費: NT$2,400 元整(不含上課教材及古箏保養費)
▸ 課程教材 及 古箏保養費:
( 古箏保養費 $400 元整、義甲 (依材質不同,價格不同,請於第一堂課跟老師詢問)、
課本 - 古箏初級教程(莊國年、鍾嘉鳳/生韻出版) $250 元整)
※ 繳費資訊將以電子郵件通知,請正確填寫電子郵件,謝謝!!
>>>>>>>>>>>>>>>點我報名<<<<<<<<<<<<<<<<
è 注意事項 è
※※※ 若人數未達開班標準(學員數5位),將不予開班,造成您的不便,敬請見諒 ※※※
▸現場報名:請至大同大學推廣教育中心
▸繳費方式:完成線上報名表單後,推廣中心將於收到表單後,
3個工作天內已E-mail方式寄發繳費相關通知信函,請多留意您的【聯絡信箱】,
並於繳費期限內【匯款至大同大學 華南帳戶】 或 【至大同大學推廣教育中心現金繳費】。
▸報名期限:即日起至 112 年 10 月 18 日止
▸大同大學推廣教育中心地址:104 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7-1號1樓(警衛室旁)
▸聯絡電話:(02)2182-2928 分機 7561 或(02)2585-3851
▸本課程為 非學分班 課程,學員缺席率未超過課程三分之一者,將發予【結業證書】,不授予學位證書。
è 退費辦法 è
1.本中心可依報名人數,決定是否開班,如不開班,
無息退回所繳學費、教材(材料)費及報名費。
📣 學校退費作業時間約 30 個 工作天 ,敬請耐心等候。📣
2.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不退還報名費,可退還
已繳全額學費(需於開課前一週以前提出申請,如逾期僅退還學費之九成),
如教材已購買,教材費不退還,請學員自行領回教材。
3.自開班上課日算起,上課未逾總堂數三分之一如欲退班,
退所收學費五成,報名費及教材費(材料)不退還。
4.自開班上課日算起,上課超過總堂數三分之一如欲退班,
恕不退還所收學費、報名費及教材(材料)費。
5.開課期間,因個人因素請假者,一概不退缺席堂課費用。
6.開課期間插班學員,以堂數比例計算學費,報名費及教材(材料)費另計。
7.任何退費申請或費用折抵、異動請持原開立臨時收據或四聯正式收據,
至本校推廣教育中心辦理。.
8.退費申請以匯款退費者,請聯繫推廣中心02-25853851(週一~週五辦理)
9.退費辦法隨報名表單附上,完成報名即表示學員同意本中心退費辦法。
10.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※ 以上師資、課程內容、時間及場地等,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。 ※